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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明不曾胜我半分

神明不曾胜我半分

作者:焦访波

类别:穿越

状态:连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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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4-12-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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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王子猷、子敬曾俱坐壹室,上忽發火。子猷遽走避,不惶取屐;子敬神色恬然,徐喚左右,扶憑而出,不異平常。世以此定二王神宇。

  劉伶病酒,渴甚,從婦求酒。婦捐酒毀器,涕泣諫曰:“君飲太過,非攝生之道,必宜斷之!”伶曰:“甚善。我不能自禁,唯當祝鬼神,自誓斷之耳!便可具酒肉。”婦曰:“敬聞命。”供酒肉於神前,請伶祝誓。伶跪而祝曰:“天生劉伶,以酒為名,壹飲壹斛,五鬥解酲。婦人之言,慎不可聽。”便引酒進肉,隗然已醉矣。

  斩衰三升,既虞卒哭,受以成布六升、冠七升;为母疏衰四升,受以成布七升、冠八升。去麻服葛,葛带三重。期而小祥,练冠縓缘,要绖不除,男子除乎首,妇人除乎带。男子何为除乎首也?妇人何为除乎带也?男子重首,妇人重带。除服者先重者,易服者易轻者。又期而大祥,素缟麻衣。中月而禫,禫而纤,无所不佩。



简介:

  世稱“庾文康為豐年玉,稚恭為荒年谷”。庾家論雲是文康稱“恭為荒年谷,庾長仁為豐年玉。”

  君有合族之道,族人不得以其戚戚君,位也。

  袂圜以应规;曲袷如矩以应方;负绳及踝以应直;下齐如权衡以应平。故规者,行举手以为容;负绳抱方者,以直其政,方其义也。故《易》曰:坤,“六二之动,直以方”也。下齐如权衡者,以安志而平心也。五法已施,故圣人服之。故规矩取其无私,绳取其直,权衡取其平,故先王贵之。故可以为文,可以为武,可以摈相,可以治军旅,完且弗费,善衣之次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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